申请文件撰写前的准备(一)轻轻松松申请专利系列

  科技是人类进步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我们国家科技发展迅猛,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层出不穷。科学技术创新成果需要专利来保护,申请专利是获得专利的途径。近10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

  据初步统计,2016年,我国全年的专利申请量达3464824件,比2006年增长了504.49%。

  但是目前仍有很多专利申请人不了解申请专利的流程,或是在申请专利后,不能有效地答复专利审查人提出的问题,进而影响了专利的授权。

  另外,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对发明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要求也是很高的,撰写的保护范围要做到恰如其分,既不能包括他人的技术,也不能将保护范围写小,否则自己的技术没有正真获得保护,辛苦研发的成果将被他人轻易占有,损失巨大经济利益。

  专利申请文件是准备申请专利必要的文件之一,其质量直接决定着能否顺利地获得专利授权。

  下面按照申请文件撰写要经历的不同时间阶段,结合实践中容易出错的内容和误区比较集中的问题,分别介绍涉及各技术领域的方案都要关注的技巧和要点,而不再冗述每个部分的规定内容和一般撰写要求。

  申请文件撰写前的准备阶段,往往被申请人忽略,而直接着手基于方案开始撰写申请文件。然而,这样的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贸然地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甚至是做出无用功。

  申请人应当在所期望申请的方案属于技术方案这一大前提下,筹备技术资料的整理以及申请文件的撰写等工作。不能误以为只要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提供了创新成果,就应该有资格申请专利。

  换句话说,并非任意主题的技术方案都能够适合于申请获得专利权。专利权是《专利法》规定的概念,应符合法定主题和客体方面的要求。例如“赌博方法”、“烹饪技艺”、“毒品制造装置”、“窃取他人隐私的设备”等是不可能获得中国大陆地区的专利权的,而且香港和澳门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

  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可能还面临着其他专利权人或者公众的侵权诉讼和无效风险,其可能在未被应用于带来经济价值的情况下付出大量的年费等成本,而且专利申请的周期一般较长,短则数月多则若干年,这些金钱和时间的付出都需要申请人提前做好考虑。

  专利战略在某些领域,或者说某些技术范畴里面是较为贴切的,比如通信,半导体,电子科技类产品,汽车等。从我对于中国的经验来说,最终可以固化到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中的技术更适合采用专利战略。而难以固化为产品,而且变化十分迅速的技术,则即使获得了专利,也难以在实践中加以实施。比如现在互联网领域的各种产品,都是在浏览器上呈现,没固定的实体,在法律实践中难以确定侵权。但是像ipad之类,可以固化为产品的,判断侵权则容易得多。

  是为了获得适当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还是为了仅仅获得专利权而不考虑授权的权利要求的范围,这不仅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至关重要的前提,也是后续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答复审查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专利权的获得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的市场需求和行业环境可能发生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否会导致该专利在创造经济价值时大打折扣?获得专利权后的维权成本是否适当和可承受?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一旦被公开,是否会造成行业竞争对手或者潜在竞争对手对申请人本身的商业目标发展带来威胁?这样一些问题都是申请人应当尽早考虑的问题,否则专利申请文件即使撰写完成,也可能作废,造成人力和财力的损失。

  这里的评估主要是指新颖性,即是不是真的存在与待申请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已被公开记载或者公开使用。无论从《专利法》对于专利促进社会技术进步的目的性要求,还是对于专利申请取得授权过程中对于新颖性的规定性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创新高度应当有一定的预期。

  再次,考虑专利申请文件是不是已经被通过学术期刊、报纸、网络等渠道公开,技术方案及相关成果是否被在展会上展览、是否被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发表。

  如果出现了上面讲述的情况,正常的情况下将由于不再符合获得专利授权的条件而不应再申请专利,除非符合“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以及“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这三种情况。

  因为申请人在自身准备申请文件至最终获得专利授权的过程中,行业内的其他人也可能在考虑申请类似的技术方案以获得专利权。若能够在技术前瞻性方面给予适当的考虑,则经过一定周期的公开、审查等环节,在获得专利权以后,有利于申请人抢先占领市场,在与其他同行的竞争过程中做到快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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